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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明远:五种反教育行为,校长教师要与之坚决斗争
2018-03-26 09:11:56
编辑:大教育网
▲顾明远,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、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、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
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。学校的职责是敬业爱生,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。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时时出现上述那种教育,笔者把它称为“反教育行为”。
▲某省的一次夏令营中,“下士”伺候“上士”吃饭的照片
曾看到一张照片,标题是“差生伺候优生吃饭”。画面说明是,某校夏令营为了让学生“体验人生百态,把握自我命运”,根据学生的表现打分,把学生分成“上士”“中士”“下士”三等。“上士”吃三菜一汤,还有一杯代表身份的“红酒”;“中士”吃两菜一汤;“下士”站在桌子旁边伺候“上士”吃饭,只有等“上士”吃完了,把碗筷收拾了才能去吃比较差的饭。谁看到这张照片都会感到十分吃惊,这位校长竟然想出这种馊主意!
今天我们大声疾呼,“育人为本”不应再停留在号召上、口号上,而应该针对育人中存在的问题,加以批判和纠正,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。目前,教育中反教育行为表现在许多方面。
反教育行为之一,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,特别歧视所谓“差生”“后进生”。上述那张照片不就是对学生人格的极大污辱?前几年山西某报登过一篇文章,标题为“谁毁了我一生?”,讲述一名非重点学校学生考上重点高中后,受到重点学校一位英语教师歧视。该教师常用语言伤害这位学生,使其功课一落千丈,对学习失去了信心。
当前有些学校设重点班或实验班,有的教师对非实验班的学生歧视,说非实验班的学生都是“烂学生”,使学生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。有些班主任甚至当着家长的面数落学生的缺点。这都是有损学生人格的反教育行为。
反教育行为之二,是用暴力对待“后进生”。电视曾曝光这样一件事,杭州有一所西点男子学校,用黄连、辣椒、鞭子等惩治顽皮的儿童,画面上还展示了一名儿童背上的条条鞭痕。另据报道,武汉某训练学校居然把学生整死!这种反教育行为严重违反了《义务教育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是一种违法行为。此外,家长体罚子女的事也屡见不鲜。这都是违背法律和教育规律的行为,我们是不是应该与之斗争?
反教育行为之三,是用非人性的标语口号来督促学生拼命学习。有一所学校高三班的黑板上方贴着这样的标语:“生时何必多睡,死后自然长眠。”何等惊人!类似的标语口号常见于高三毕业班上。这不仅不利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,而且会增加学生的压力;把学生捆绑在分数的战车上,更不利于学生理解人生的真正价值。
反教育行为之四,是在学习中提倡竞争。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,市场经济讲竞争,社会上竞争激烈,因此应该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。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,历代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在竞争中学习。学校应该营造互相切磋、互相借鉴、互相帮助的学习气氛,使学生共同进步。但现在学校却强调竞争,学生间互相保密、互相歧视。有一个学生考了一百分,回家大哭一场。母亲问她:“考了一百分为什么大哭?”女儿说:“因为还有一个同学也考了一百分。”这种竞争滋生了嫉贤妒能的心态,是不是也是一种反教育行为?
反教育行为之五,是拔苗助长,对学生实施过度的教育,过早地给儿童加重学习任务,用沉重的学习负担剥夺其幸福的童年。这不仅使儿童身体受到损害,而且也使其社会情感受到扭曲。江苏瓜农施用膨大剂,使未成熟西瓜在地里裂开。我们的教育是不是也在向学生施用膨大剂?这值得大家反思。
反教育行为,学校中存在,也反映在社会、家庭中。陶行知先生说过,好教育培养出好人,坏教育培养出坏人。反教育就是一种坏教育,学校、家庭、社会都要与之斗争,特别是学校,作为专门育人的阵地,更要坚决与之斗争。
作者|顾明远
文章来源|《中国教育学刊》2011年第9期,本文转自杨东平的博客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92471c80102ds7i.html
图片来源|网络
来源:《中国教育学刊》